犯罪主观方面
-
刑事辩护律师来讲讲刑事犯罪中如何区分应当知道与明知
近年来的司法解释在形式上搁置了“应当知道”一词的使用,确立了确定“可反驳的客观推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道”立法技术的不断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在罪过的程度上,故意犯与过失犯是无法等量齐观的,它们显示出行为人社会危险性的差异,故在确定个人刑事责任时,就应区分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类型,...
近年来的司法解释在形式上搁置了“应当知道”一词的使用,确立了确定“可反驳的客观推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道”立法技术的不断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在罪过的程度上,故意犯与过失犯是无法等量齐观的,它们显示出行为人社会危险性的差异,故在确定个人刑事责任时,就应区分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