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

  • 广东省原民办教师补助

    法律咨询解答 1、补助对象   ①1986年12月31日以前经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   ②1999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组)备案...

    2023年 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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