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情形:转正职工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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