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冒充他人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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