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书的被告栏应写明

律师解答
行政判决书的被告栏应写明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该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含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若是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职权的;
滥用职权的;
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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