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复核案件程序规定有申请刑事复核,应当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刑事复核的,应当向刑事复核机构提交刑事复核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作出决定或者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刑事复核请求;申请刑事复核的事实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申请刑事复议,应当书面申请,但情况紧急或者申请人不便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
申请刑事复核,应当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条
书面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应当向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提交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作出决定或者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
(三)刑事复议、复核请求;
(四)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日期。
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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