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取保主动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通知需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已超过三十七天,不能再超期羁押,而依法变更强制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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