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暑假工辞职,工资不是立马结算,除非与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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