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故意纵火,制造爆炸,投毒;携带危险物品乘坐汽车、飞机、火车等交通公具;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如随意拉开飞机安全门;违规制造、销售枪支弹药的行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劫持船只、汽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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