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人社局有权调动内部工作人员工作,还需要与工作人员协商,无权调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工作,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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