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学校法定假日不放假,在校生和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学校除非有特殊情形的,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补课,不得随意安排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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