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有前置程序,为行政复议,但法律未规定必须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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