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政诉讼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和组织。被告是因原告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被起诉的行政机关或履行行政职能的授权组织。第三人是指同某一行政案件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同这个案件的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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