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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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8日凌晨,雷文杰酒后因琐事在西藏××县家中,将岳父刘某伤害致死。经传唤,雷文杰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许来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鉴定,刘某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雷文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曾利城律师解答:
雷文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本案系酒后因家庭琐事引发的激情犯罪,雷文杰的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依法酌情从宽处罚。
雷文杰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从轻处罚。
曾利城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我是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执业一年多的时间里接触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