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已经立案的会裁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已经立案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已经立案的会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立案条件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不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的范围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已经立案的会裁定驳回起诉?”的相关内容,主要有不符合立案条件、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重复起诉、未先申请复议等。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5月 14日 下午3:26
下一篇 2023年 5月 14日 下午3:26

相关推荐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咨询解答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

    2023年 2月 20日
  • 行政许可送达期限是多久

    法律咨询解答 法律有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许可法》

    2023年 2月 20日
  • 记过属于什么处罚

    律师解答记过属于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

    2023年 2月 19日
  • 怀孕不拘留流程怎么走

    律师解答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就会同时决定,不执行拘留处罚。若是当时行政机关不知情的,则被处罚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行政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则会不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

    2023年 7月 10日
  • 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哪些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哪些行为? 一、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哪些行为?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三)行政指导行为; (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

    2024年 1月 15日
  • 撤销仲裁裁决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相关法律规定 …

    2023年 2月 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