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有营业执照不代表有补贴。补贴属于地方政策,申请人依法设立市场主体,国家未规定给予补贴,各地政府自行规定是否补贴。以长沙市为例,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的毕业生创业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