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1、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
2、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4、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5、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
6、肖像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7、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
8、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一千零二条、第一千零三条、第一千零四条、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一条、第一千零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