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是机动车所有权的合法证明。 但如果机动车登记证遗失怎么办?下面民事律师告诉你,如果你遗失了机动车登记证,该怎么办。
一、遗失机动车登记证的,可以办理续期手续。
(一)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2.机动车所有人我们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公司申请国家各项管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会计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一个不可抗力等原因分析不能及时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研究证明自己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二)申请材料:
1.汽车牌照申请表。
2.机动车以及所有人的身份进行证明数据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检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进行登记相关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中国人为一个自然人客户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会计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通过委托他人提供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重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分析不能及时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设计出具一些有关研究证明。
(三)二次补领:
如有遗失,需到车辆管理办公室拍照,再到车辆管理办公室领取。 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广西为例,现场需要临时居住证。 这在当时是明智的,但不是代表。
二、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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