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离婚协议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是夫妻关系双方在协商结果一致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教育抚养、债务等事项信息进行社会约定的文书。离婚协议一经生效,一般这种情况下都是不允许反悔,但法律也规定了可以对我国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形。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详细设计介绍一些关于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撤销离婚协议的情形包括:
1.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配偶一方隐瞒、转让、购买、出售或损坏配偶一方的财产,或伪造或企图没收另一方的财产,他或她应分割配偶一方的财产,隐瞒、转让、购买或出售、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分成小部分或没有部分。离婚的,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一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协议发现上述情况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协议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需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使其在反悔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对方是法定婚姻过错方为由向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一些损害国家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网络协议离婚时已经没有明确学生表示自己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我们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以夫妻共有财产未被处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的,经审查,离婚时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
《婚姻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安全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对方的,第三人知情的,应当以夫妻所欠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一条男女两边被迫离婚的,准许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挂号构造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四十七条离婚期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于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法律诉讼的行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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