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双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下面几种途径办理离婚: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双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通过下面几种途径办理离婚: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