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证明
兹有我单位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于XXX。XXX是申请人原名,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在我单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音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申请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同意为切,特此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