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比如离婚财产问题。无论处于什么样的情况之中,法律都会给我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当初,很多夫妻为防止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违心到婚姻挂号构造办理离婚挂号,尤其是新的《婚姻挂号条例》往年10月1日施行,被迫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比方,有的当事人在挂号离婚时,商定屋宇由一方寓居,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肯按协议执行。遇到这类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在婚姻挂号构造杀青的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
另有一种情形,现在离婚登记时心甘宁愿达成为了财产分割协议,比方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暗示违心废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忏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因而向法院告状请求重新分割财产。针对这类情形,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二、原则
夫妻间的配合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根底,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配合财产举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划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准绳,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是以,对夫妻配合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对等准绳。《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国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维护主妇、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赐顾帮衬无过错一方原则;
4、恭敬当事人意愿准绳。对夫妻两边有商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无利出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两边对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商议同等后,也是能够经由过程协议离婚的体式格局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协议离婚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出现了隐瞒或者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后,另一方也是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申请重新分配。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为您讲解的上述内容较为细致,平时我们遇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千万不要着急,可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可以通过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解决,法律面前大家平等,无论您是原告还是被告,我们都会努力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