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你付首付买房,结婚后,你领房产证。这套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昨天,正在和妻子离婚的李先生来咨询。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一起看看吧。
2006年10月,李先生在古田中国一带购买了自己一套两室两厅,首付15万元,贷款20万元。一年后,李先生与女友张某结婚,婚后需要双方企业共同进行偿还银行贷款。去年,李先生可以拿到房产证,证上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
今年,李先生和妻子因为关系离婚,房子已经升值到60万元左右。 李先生认为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不需要与妻子分享;张某认为,房产卡是房产归属的合法证明,既然房产卡是婚后的,而且双方总是共同还贷,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记者昨天就此咨询了几位法律界人士。Hubei Puning 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慧生说,李先生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支付的首付可以作为他拥有房产的证明,而房产证只是拥有房产的一个标志,即使没有房地产许可证,房子仍然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
律师表示,张某婚后参与还贷只是为了偿还银行债务,房屋产权属于物权和债权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改变该房产作为李先生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
律师作为事务所对于律师指出,李先生与妻子进行离婚时,不用通过分割该房产,但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自己妻子可以出钱清偿的那部分,李先生应返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房屋产权属于物权和债权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改变该房产作为李先生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