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的房产资金起源假如属于《婚姻法》第十七划定的情况,则属于配合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1、属配合财产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应归夫妻配合所有的财产局限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人为、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时期一方或两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出产、谋划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时期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关于承继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力的获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践占领。纵然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余应当归配合所有的财产。
(6)两边实践获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两边实践获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武士名下的复员费、自立择业费等一次性用度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属此中一方财产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材遭到危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共用的生活用品;
(5)其余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房需求注意什么
为无效保护本身的正当权益,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签约两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当中,涉及诸多签约进程,如签订生意合同、请求房贷以及生意业务过户等,这需求夫妻两边同时加入。除了签订房产生意合同以外,请求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求两边亲身到场。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二)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配合买房,需求供应的证件比较多,并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配合请求房贷时,需求供应夫妻两人的支出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三)主贷、次贷有讲究
因为信贷政策有变迁,因此在肯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依据实践情形而定,而不克不及简略的只看支出的高下水平。夫妻配合还款时,在肯定主贷款人、次存款人时,必定要根据实践情形来定。普通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三)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配合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早肯定,以避免往后发生纠纷。根据《婚姻法》划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四)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求分外揭示的是,今朝有很多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成亲以后一方出资买房,此时出资多是用其小我私家的财产,当然也有多是用的夫妻配合财产。在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情况下,若是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则这个时候一般房产都是被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而之后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另一方也是不能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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