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如何辨护?刑事辩护律师告诉你

  在国际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生涯中,经常面对着此罪与彼罪之间没有界限的辩护质量问题。分辨此罪或彼罪,对于一个当事人的权益方面有着自己非常具有重大的影响。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不同经济犯罪的量刑起点、量刑幅度和法定最高刑有着存在很大的区别,有时我们即使这些情节进行相同,因为网络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不同,处罚也会千差万别。

  作为辩护人,当然会千方百计地希望通过被告人的案件信息能够更加适用法律处罚力度较轻的罪名、不适用处罚较重的罪名,这就导致需要辩护人高超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比如在中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辩护中,贩毒罪和非法企业持有毒品罪,就是他们两个学生极易产生混淆的罪名,而其中两个部分罪名有时候就意味着国家生死区别。

  在住所搜出同样也是数量的毒品,如果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可能判处五年徒刑,但是教师如果定贩毒罪,就有发展可能判处死刑。根据目前我国社会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变化较大的,处三年实现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政府管制;情节比较严重的,处三年大学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达到鸦片一千克以洛因或者使用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地区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减少死刑;由此分析可见,贩卖毒品的量刑严厉性,远远不能高于非法持有毒品。

  国际刑事律师个人认为,持有毒品的行为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认为企业构成进行某一罪名,而应同时结合其非法持有毒品的主观故意和其行为以及综合能力判定。

  如果没有行为人持有毒品的行为主要是为了贩卖毒品,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则应当定贩卖毒品罪;如果其目的不仅是为了提高自己吸食或者与他人合作共同吸食,则仅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而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当然,如何能够准确地判断行为人的目的,是一个公司司法会计实务中的难点,也是对刑事辩护律师制度提出的严峻挑战。

  根据我国刑事辩护律师的了解,在确定学生对于传统毒品审判管理工作时间定性量刑的诸多研究问题的重要数据文件《全国各地法院关于毒品犯罪审判监督工作发展座谈会纪要》之中,最高实现人民选择法院认可了在实践过程中被应用广泛使用采用的推定方法,明确政府规定:贩毒人员被抓获后,从其住处、车辆中搜出的毒品,一般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

  但如果确有证据充分证明,查获的毒品并非直接用于贩卖,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网络犯罪的,可依法定罪处罚。刑事律师认为,应当更加客观存在辩证地理解学习这一理论指导性文件。

  推定事实,并非都是不可置疑、不能为了推翻的,辩护律师完全控制可以设计通过比较细致耐心的分析和举证质证,推翻推定事实情况或者动摇推定事实的可靠性。

  更何况,推定贩毒人员自身所持有的毒品为用于贩卖的毒品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贩毒行为得到了确证,如果因为行为人的贩毒行为主义这一最基础教育事实还存在着诸多证据和事实上的疑点甚至出现程序瑕疵,则辩护律师完全一样可以有效利用基于这些疑点和瑕疵,去推翻资产基础贩毒行为的可信度,从而使事实推定的逻辑思维链条中断,这就是这样所谓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综上所述,持有毒品的行为我们不能只是单纯地认为企业构成进行某一罪名,而应同时结合其非法持有毒品的主观故意和其行为以及综合能力判定。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刑事辩护律师教您如何选择律师

      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和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轻重罪的证据。在实际案件中,他们作为侦查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一方和平的神圣职责。那么我们如何去选择一个合适的律师呢?下面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好?   涉及我国刑事诉讼案件,即当事人被公安行政机关、监察管理部门、检察监督...

    2023年 2月 4日
  • 莫因义气闯了祸!刑事辩护律师讲解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的客体必须是“犯罪人”。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1.对我国《刑法》有关窝藏、包庇罪对象之范围的理解。我国《刑法》将窝藏、包庇罪的对象规定为“犯罪问题的人”。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其他国家限制经济条件。“从立法进行逻辑的角度上说,窝藏、包庇罪的行为研究对象之间并非只是单纯的已被审判确定为自己有罪需要的人...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辩护律师:窝藏包庇罪中相关概念的理解

      对窝藏、藏匿罪中“知道”的理解。如何理解窝藏罪、窝藏罪中的“知”?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应当知道”,即“应当知道”,属于过失犯罪的范畴,具体而言,它属于不知情过失,从心理结构的角度看,它应当属于“不知情”,“知情”属于犯罪故意的范畴,从心理结构的角度看,应当属于“有知情”,“应当知情”和“知情”在任何情况...

    2023年 2月 4日
  • 聊聊我们需要知道的法律常识——刑事辩护律师讲解个人信息犯罪

      为正当经营举止而非法购置、收受本说明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之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应用非法购置、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占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惩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

    2023年 2月 4日
  • 被告单位终结了,案件如何审理?刑事辩护律师教你这样解决

      审判期间被吊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由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继续审理。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被告单位被起诉后,被告单位可以终止。在这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7月4日关于撤销、撤销涉嫌犯罪单位的报告,根据《关于刑事律师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程序的答复...

    2023年 2月 4日
  • 案卷如何处理?刑事辩护律师来教您

      我国的法律实践中,侦察构造更倾向于注意言词证据的采集,以至不吝采取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方式获取口供,所以我们审阅的重中之重也在言词证据。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1、三大笔录的审查   在三大笔录中明显最主要的对询问笔录的检察。关于犯法嫌疑人的询问,失常情况下至多会三次以上,关于庞杂案件会有更屡次询问。通过审阅讯...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