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补偿是指消费者请求经营者在负担失常的补偿义务外,要求其负担跨越花费数额数倍的补偿义务。该轨制设立的目标,便是不但要使受益消费者所遭遇的实际损失得到补偿,还要让经营者对其欺诈经营行为承担更大的责任,付出更大的代价,从而对其产生惩罚作用,并威慑、警告其他经营者,防止类似或更为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的发生,从而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消费者权益律师一起看看吧。
在消费者权益维护畛域,涉及惩罚性补偿划定的,多集合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物安全法等法律中,较为罕见的惩罚性赔偿有“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补偿首要适用于除食物平安畛域之外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该法第五十五条划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许办事有讹诈行动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食物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补偿仅适用于与食物平安无关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产不符合食物平安规范的食物或许谋划明知是不符合食物平安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惩罚性补偿的数额大多是由法律法例间接划定的,或许由法律法例对惩罚性补偿的最高数额作出限定,以避免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随意性。在商品和办事方面,法院支撑惩罚性补偿的条件是组成消费欺诈。在食品领域,对于食品生产者来说,只要生产出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就应承担责任;对食品销售者来说,则必须以“明知”前提,其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法官揭示,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标准出产、诚信谋划,不出产、贩卖不符合规范的食物、产物,不作虚伪或惹人误会的宣扬,切勿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无名商家更要有品牌认识,用优质的产物和服务维护好自己的品牌形象和信誉。消费者要有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勿过于轻信宣传,尤其购买大宗商品、服务或食品时,仔细核实商品来源,详细了解售后服务,留存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生争议,亦要理性维权。
以上就是消费者权益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许办事有讹诈行动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