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用汉字数字2款、第4款的划定,自然人犯私运文物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分外紧张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极刑,并处充公财产。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自然人犯私运文物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对私运文物罪划定了三个分歧的量刑幅度,是以,在法律实践中对私运文物犯法份子举行量刑时一定要正确懂得和合用量刑情节,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私运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说明》第3条的划定,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三级文物2件如下的,属于私运文物罪“情节较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运文物,拥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二级文物2件如下或许三级文物3件以上8件如下的;
(2)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三级文物2件如下,并拥有造成该文物紧张毁损或许无奈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l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9件以上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2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3件以上8件以下,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2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3件以上8件以下,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二、单元犯私运文物罪的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用汉字数字5款的划定,单元犯私运文物罪的,实施双罚制,即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单元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本罪的相关规定处罚。
三、其余应注重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
(一)武装掩护私运文物的
依据《刑法》第157条第1款的划定,武装掩护私运文物的,按照《刑法》用汉字数字1款、第4款的划定从重惩罚。武装掩护私运,是指行为人照顾武器用以维护、掩护私运的行动。法律实践中,武装掩护私运平日有两种情形:一是照顾武器掩护私运但未应用武器;二是照顾武器掩护私运并在遇到缉私查抄、追捕时应用武器抵制。只需照顾武器掩护私运,在遭受查缉时,无论是不是使用武器抗拒,都是武装掩护走私行为,应按照走私罪从重处罚。
据此,武装掩护走私文物的,依照《刑法》用汉字数字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但如果使用武器抗拒缉私致人重伤或死亡,应以走私文物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关于私运文物犯罪集团应该如何处罚问题
依据《刑法》第26、27、28条的划定,犯法集团是3人以上为配合实行犯法而构成的较为流动的犯法构造。在判别犯法集团成员应负的刑事义务时,应当依据成员在犯法集团中所起到的感化区别正犯、从犯、胁从犯,从而精确归咎量刑。正犯,是指构造、向导犯法集团举行犯法举止或许在配合犯法中起首要感化者;从犯,是指在配合犯法中起次要或许辅佐感化者;胁从犯,是指被勒迫参加犯罪者。
《刑法》对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的处罚予以了规定:
(1)对组织、领导走私文物犯罪集团进行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对在走私文物犯罪集团进行走私文物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走私文物犯罪集团中的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附:刑法划定及相关司法文件
刑法条文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余珍贵金属或许国度阻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款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分外紧张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极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款单元犯本条划定之罪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五条以下行动,以走私罪论处,按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间接向走私家非法收买国度阻止出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买、销售国度阻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许运输、收买、销售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与私运罪犯通谋,为其供应存款、资金、账号、发票、证实,或许为其供应运输、保存、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私运的,按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划定从重惩罚。
以暴力、要挟要领顺从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障碍国度构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立法解释
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无关文物的划定适用于拥有迷信代价的古脊椎植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实践中遇到的情形,接头了对于私运、偷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无关文物的划定,适用于拥有迷信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法律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私运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解释(节录)(2000年9月26日 法释2000) 30号 自2000年10月8日起施行)
第三条 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三级文物二件如下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运文物,拥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二)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划定的数目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拥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属于私运文物罪㈠情节分外紧张,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划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
(三)私运国度阻止进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划定的数目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第二款间接向走私家非法收买国度阻止出口物品的,或许在内海、领海运输、收买、销售国度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应当按照走私物品的种类,分别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款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划定的“内海”,包括内河的入海口水域。
第十条第一款单元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各罪以及私运国度阻止出口的固体废料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私运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解释(二)(节录)(2006年11月14日 法释2006)9号 自2006年11月16日起施行)
第五条对在私运的一般货色、物品或许废料中隐匿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货色、物品,组成犯法的,以实践走私的货物、物品定罪处罚;构成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对在走私文物犯罪集团进行走私文物犯罪活动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