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在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实践中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有论者主张将村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需要纳入渎职罪主体中,因为村基层政府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滥用权力关系问题很突出。例如,某个村的群众文化代表拿着有全村100余人签字的上访材料,来举报本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将本村的荒地500亩以30万元的价格发包给集体主义经济发展组织学生以外人员,使用期达50年;有的村委会主任,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的情况下,将本村以百万元建成的钢铁厂,私自以20万元的低价卖给本村集体学习以外的人,从而使企业集体遭受重大风险损失。
但是他们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村基层员工组织会计人员已经不是一个国家安全机关对于工作服务人员,因而,对村基层卫生组织技术人员滥用权力的行为,不能以渎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得通过信息修改刑法解决。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对村基层卫生组织技术人员滥用权力的行为,不能以渎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得通过信息修改刑法解决。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职务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