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婚内取得财产分割范围包括哪些
婚内取得财产分割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出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武士名下的复员费、自立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小我私家独资公司;
(8)一方以小我私家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布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获得财产注意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余婚后应归两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范围
《中华国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划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出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划定的除外;
(5)其余应当归配合所有的财产。”
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人为、奖金。这里的“人为、奖金”应作狭义的懂得,泛指人为性支出,实践中基础人为只是小我私家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出产、谋划的收益。出产、谋划,是指夫妻一方或许两边依核准挂号,以个别工商户名处置工商谋划;根据承包合同划定,以屯子承包谋划的名义处置商品谋划;以小我私家合资的名义处置合资谋划;根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划定依法处置出产谋划举止。关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争议。对于夫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个人经营、个人或者未经双方同意,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个人经营的,因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本条第2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关于自己人智力举止制造的结果和谋划治理举止中的标志、信用依法享有的权力,包括著作权、毗邻权、商标权、店铺权、贸易隐私权、专利权、发明权、发明权以及其余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结合,其中的财产权指知识产权人依法享有利用其知识产权获取利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只归知识产权人专有,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共有。
第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要应根据等待权(等待好处)与既得权(既得利益)的理论及有关法律来解决。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