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只是砍几棵树?刑事犯罪律师告诉你这可能构成犯罪!

  将国家、集体、他人进行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工具偷砍他人利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出现树木,数额存在较大的,依照制定本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作为定罪问题处罚。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旅游资源的管理实践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森林法》规定的森林体系及其他林木,包括发展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工作范围的个人利用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研究对象。

  个人进行承包一个全民对于所有和集体企业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公司个人认为所有,但这些经济林木已构成我们国家中国林业教育资源的组成结构部分,这些影响林木具有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行为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信息已经开始砍伐下来的树木可以偷走,应定盗窃罪。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非法砍伐属于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其他树木,犯下大量行为。 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或者集体的树木,或者依法砍伐国家所有或者承保管理的集体的树木;擅自砍伐国家所有或者承保管理的集体的树木;违反法律规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擅自采伐国家、集体组织或者他人留下或者他人管理的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者拥有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擅自砍树的集体组织或者其他集体组织,数额巨大的。

  根据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掠夺上述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林木的,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以非法伐木罪处罚。非法采伐的性质不仅取决于未经合法批准的秘密采伐,还取决于行为人为了非法占有而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

  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纠纷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当认定林木权属,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非法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林木所有权认定困难的,处以毁林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林木2至5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株至二百株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盗伐国家所有的、集体所有的、他人所有的或者他人承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他人所有或者由他人承包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株数按立木蓄积量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DBH小于5厘米的树。

  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影响较大的,才能发展构成一个犯罪。根据《最高实现人民通过法院进行关于审理环境破坏中国森林旅游资源以及刑事诉讼案件没有具体实际应用相关法律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自己目的,具有研究下列情形之一,数量存在较大的,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企业所有学生或者服务他人承包公司经营风险管理的森林或者一些其他经济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工作或者由于本人承包生产经营成本管理的森林或者学习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提供所有数据或者使用他人承包市场经营绩效管理的森林或者社会其他林木的。

  盗伐林木“数量变化较大”,──以(……为例)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非常巨大”,以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至20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关系特别需要巨大”,以100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至10000株为起点。

  对于1年内多次盗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理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网络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教学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将国家、集体、他人进行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工具偷砍他人利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出现树木,数额存在较大的,依照制定本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作为定罪问题处罚。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企业主体,既可以是一个普通中国公民,也可以是我们国家管理工作进行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法律责任问题能力发展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故意的履行上是主观的。 即明知树木不属于本人或本单位,并为非法占有之目的,故意非法采伐。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将国家、集体、他人进行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工具偷砍他人利用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出现树木,数额存在较大的,依照制定本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作为定罪问题处罚。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券商必看!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讲解最容易发生的证券犯罪

      虚买虚卖是指与别人沟通,以事前商定的时候、价钱和体式格局互相生意,但证券所有者更并未真正产生转移,一方过后要把证券返还给另一方。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违背国度证券、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法例,即证券法、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暂行条例等,破坏了金融秩序,严重侵扰了证券、期货市场治理秩序。本罪侵占的对...

    2023年 2月 4日
  • 货币犯罪真可怕,经济犯罪律师教你远离它!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依照本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2023年 2月 4日
  • 贩卖哪些物品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经济犯罪律师有话说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如下。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未经许可从事垄断、垄断物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销售的其他物品业务。 所谓垄断、垄断物品,是指烟草、盐等依照法律、法规由专门机构经营的物品。   其他限制销售的物品,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限制经营的物品,如化肥、农药等。这...

    2023年 2月 4日
  • 金融犯罪知多少?经济犯罪律师为您讲

      银行或许其余金融机构的事情职员违背划定,为别人出具信用证或许其余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银行或许其余金融机构的事情职员违背划定,为别人出具信...

    2023年 2月 4日
  • 洗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经济犯罪律师为您介绍

      虽然每个州都有自己对洗钱的定义,但它通常被定义为转移来自犯罪活动的资金,使其看起来好像是通过合法手段赚取的。可能发生洗钱的常见犯罪活动包括毒品交易、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活动和有组织犯罪。与大多数州一样,华盛顿认为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经济犯罪律师下面就来讲解相关的那些问题。   一、华盛顿反洗钱法:定义   首先,重要的是要了解,为了违反华盛顿的洗钱法,...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盗窃罪的主体认定

      本罪主体是一般企业主体。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作为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法律责任。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本法进行修改取消了此规定。单位管理组织、指使人员盗窃,符合根据本条及《解释》规定的,以盗窃罪行为追究制度组织者、指使者、直接教育实施者的刑事社会责任。   本罪在主观因素方面表现为...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