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规定“情节严重”为该罪的危害后果。换句话说,它是否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直接关系到犯罪与非犯罪的认定。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非法行医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
非法行医罪规定“情节严重”为该罪的危害后果。换句话说,它是否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直接关系到犯罪与非犯罪的认定。因此,对“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尤为重要。《解释》明确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和组织损害,导致全身功能障碍,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危险流行,使用假药、劣质药品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类健康,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非法行医,再次非法行医,其他严重情节”。
从《解释》可以看出,属于“严重情节”该罪不仅具有实际危害结果,而且具有客观危害结果的风险。按照“情节严重”的标准,非法行医罪在造成具体危害时属于结果犯,在有蔓延和流行危险时属于危险犯。违法行医罪经过两次处罚后,再次构成违法行医行为罪。
非法行医罪通常是在危害后果发生后,或者在报告后发现的。因此,一些非法行医时间长达10年,虽然没有严重后果,但潜在的危险很大,一旦发生事故,将给病人带来严重的损害。
此外,非法行医罪不仅侵犯患者健康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国家公共卫生秩序。 因此,《解释》的引入和修改,明确了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为非法行医罪的准确定罪量刑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加重学习结果的处理
根据刑法理论,犯罪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基本犯加重结果犯是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分类的一种犯罪形态。所谓基本犯罪,就是在犯罪构成的一般公式下,当整个犯罪充分满足公式的基本要求时的犯罪形态。
结果加重犯是指在一般公式所规定的基本犯的基础上,造成损害的结果超出公式所规定的基本危害结果的范围,根据损害结果的加重程度,应当相应地加重处罚。根据刑法对非法行医罪的定义和规定,规定了非法行医罪的加重处罚。违法医疗行为一般规定下的危害结果是“情节严重”。
结果加重病情为“严重危害患者健康”和“造成患者死亡”。其加重处罚为“有期徒刑以下十年以上三年”和“有期徒刑以上十年”。该解释对这两个结果提供了进一步明确的指导:“严重损害患者健康是指患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和组织损害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原因;造成三名以上轻度残疾患者、器官和组织损害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原因”和非法行医是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应视为‘造成患者死亡’罪。如果不是直接原因,主要原因,不能认为是“造成病人死亡”,而可以认为是“严重”。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医疗服务活动既是一个国家建立在安全保护环境下的行为,也是我国一项高风险的行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非法行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