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律师:国家文物莫送出!

  非国有单位是指国有单位以外的一切单位,包括私营单位、集体单位、中外合作经营单位、中外合资经营单位、外商投资单位和中外合资经营单位。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制度和国家文物所有权。文物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得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得转让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收藏的文物。属于哪一级文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而是在量刑时考虑情节。 出卖或者私自赠送文物的对方只能是中国非国有单位或者中国公民。 如果是国有单位,不构成本罪,也不能是外国组织和个人。 私自向外国人出售或者赠与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构成犯罪。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向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售、私赠国家保护文物的行为。所谓出售,即有偿转让,是指收集文物出售给他人。它不仅包括以金钱交换的典型销售行为,还包括以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利益和报酬交换的非典型销售行为。这种犯罪中的买卖或赠与行为必须违反法律才构成犯罪。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出售或者给予的,不构成犯罪。

  此外,只有收藏文物出售或者私人捐赠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才能构成犯罪。收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捐赠给国有单位的,不能以此罪论处。非国有单位是指国有单位以外的一切单位,包括私营单位、集体单位、中外合作经营单位、中外合资经营单位、外商投资单位和中外合资经营单位。这里的个人只能是中国公民,包括共同拥有的中国公民。如果收藏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捐赠给外国人(含单位) ,应当非法出售给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应当受到处罚。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有“非法进行出售”或者“非法人员私自赠送”行为方式之一的,即可作为构成“非法企业出售这些文物保护藏品罪”或“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如果一个具有以下两个问题行为的,则构成“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教育主体,是国有文化博物馆、企业、事业发展组织。本罪的主体之间不能是个人,

  (四)主观要件

  图书馆和其他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也不包括集体所有制。

  本罪的主观因素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环境保护的文物藏品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出售或赠送给他人。实际上学习动机可能是通过不同的,如拉关系、慷国家之慨、送人情等等,但动机问题不是一个犯罪的必要条件构成形式要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本罪的主观因素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环境保护的文物藏品而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出售或赠送给他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监察委职责权限

    律师解答监察委职责权限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2023年 2月 19日
  • 军官请注意!职务犯罪律师讲解这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滥用职权,指挥下属从事违反职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本文是关于教唆下属违反职务罪的论述。 教唆下属违反职务罪是指滥用职权,教唆下属进行违反职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本罪与滥用行政职权罪的界限   本法第3...

    2023年 2月 4日
  • 不得不知的法律知识:职务犯罪律师告诉你低价转让的后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具体包括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国家对国有土地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低价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正常活动...

    2023年 2月 4日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职务犯罪律师来讲讲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管理工作进行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控制放行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移民管制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是出入境的监督管理机构,海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出入境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   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

    2023年 2月 4日
  • 暴力取证的行为主体是什么?职务犯罪律师来讲讲

      只有司法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刑讯逼供罪主体中司法人员的内涵和外延应当与司法人员的内涵和外延相同。根据刑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具有侦查、起诉、审判和监督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治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司法工作的法官和监狱的监督人员。...

    2023年 2月 4日
  • 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常见的误区?职务犯罪律师为您盘点

      众所周知,在大兴安岭特大城市森林进行火灾中,漠河县公安局消防科副科长秦某在大火猛烈燃烧且迅速发展蔓延得万分紧急需要时刻,本来奉命带领我们全县消防队员及五台消防车可以保护贮木场、物资库、粮库等重要组成单位,但秦某却利用自身职权动用消防技术力量去保护、抢救提高自己家的财产,致使国家和中国人民的财产安全遭受到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