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仅凭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来区分欺诈和合同纠纷。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诈骗罪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
(1)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都以合同的形式出现;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合同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有时合同纠纷当事人伴有欺骗行为;
(4)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对象。
虽然合同欺诈与合同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分的关键。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就是可以从以下几个问题方面进行考察:
1.审查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我们不能仅凭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来区分欺诈和合同纠纷。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以骗取财物为目的,意义重大。
2.看行为人在企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无欺骗消费者行为
从司法实践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即使合同未能全面履行,也只能作合同纠纷处理,不能定诈骗罪。没有欺骗,不能定诈骗罪。但是,有欺骗也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为了分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需要对欺骗作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在事实上虚构了某些虚假成分,但是并非掩盖其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实际上也并未影响对合同的履行,或者虽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说明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故不能以诈骗罪处理。然而,对于那些伪造证件,使用假证件,编造谎言,骗取信任,掩盖其根本无力履行合同的真相,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3.这取决于行为人在签署合同后是否实施了合同的实际行动
司法社会实践研究表明,行为人有履行企业合同的诚意,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必然设法创造一个条件使合同管理得以有效履行,如果我们不能没有履行或不能进行完全可以履行,也会愿意自己承担违约风险责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无疑,这属合同法律纠纷。但是,有些中国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问题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货款一到手,便大肆挥霍,造成无力偿还。这种教育行动足以证明他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这取决于演员是否愿意承担违约后的责任
如果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信,当他发现自己处于违约或对方提出违约时,他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提出各种理由,以减轻自己的责任。但是,一般都会采取“一切皆有可能”的态度,当自己无可辩驳地违背了自己的违约时,就会承担责任。然而,当有些人知道自己身处违约,无法履行合同时,往往采取潜逃的手段,使对方无法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这显示了他们欺诈财产的主观意图。对这类人,一般视为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5.调查行为人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民法通则》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均享有劳动合同的权利和承担进行相应的义务。一方能够取得发展权利,就必须相对地承担企业相应的义务,享受社会权利和承担责任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没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面享受了权利,而不愿意、不主动去承担法律义务,那么,合同未履行是由于经济行为人通过主观上造成的,从而进一步说明行为人是否具有一些非法占有重要他人财物的目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如果一个合同当事人享受了权利后,自己尽了最大工作努力去承担相关义务,然而,由于发生了使行为人无法预料的事实,致使公司合同管理无法有效履行。对此,应当以合同纠纷问题处理,不能订合同诈骗罪,因为我们这种学习情况以及行为人不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如果一个合同当事人享受了权利后,自己尽了最大工作努力去承担相关义务。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诈骗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