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如何认定?经济犯罪律师讲完你就明白啦

  欠税人未缴税款与抗税罪的拒不缴纳税款也是一样,都是通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实际缴纳税款,且毫不欺骗或隐瞒,税务行政机关也知道其未缴纳税款。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

  1.抗税罪与欠税的区别

  欠税,又称企业拖欠税款,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由于社会客观分析原因超过了中国税务管理机关进行核定的纳税服务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一种消极的不作为。欠税与抗税罪主观上都具有直接故意性,行为都具有一定公开性,即欠税人未缴税款与抗税罪的拒不缴纳税款也是一样,都是通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实际缴纳税款,且毫不欺骗或隐瞒,税务行政机关也知道其未缴纳税款。两者的不同点主要在于:

  (1)抗税罪具有不可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经营获利的目的,欠税一般来说并不需要具有选择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而多是因故不缴纳或故意暂时拖欠。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研究方法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而欠税并不能够采用网络暴力问题威胁使用方法,一般表现为一个消极的不作为。

  2.抗税罪与一般企业拒不缴纳国家税款进行行为的界限

  两者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采取了暴力、威胁的方法。抗税罪是采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而一般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并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多表现为无视税收法规,消极地拒不缴纳税款;以各种借口,采取软磨硬泡的方式,抵制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拒不纳税;拒不依法办理纳税申报或提供纳税资料;或者因发生纳税争议而拒不纳税。

  对于一般的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应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处理,构成其他罪的按照其他罪论处,而不能以抗税罪论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7条规定,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两者的界限在于情节是否轻微。犯罪情节可考虑两方面内容:一是暴力程度、后果以及威胁的内容;二是拒缴税款数额大小及抗税次数的多少。如只有一般推搡等行为,未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或只有一般威胁言词的;或者数额小且是偶尔为之的,可认为属于情节轻微而不构成犯罪。

  3.抗税罪与使用网络暴力、威胁分析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

  错征税款是因税收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疏忽或者自己不熟悉税法等原因搞错征税对象、应税项目和应税数额等错误征税的行为。如该减免未减免,应少征却多征以及学生重复征收等。在该种情况下,如果国家税务会计人员必须坚持中国征税而引起抗拒缴纳的,不以抗税罪论处。如果没有使用暴力环境造成我国税务研究人员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社会责任。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如果没有使用暴力环境造成我国税务研究人员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社会责任。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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