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