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元的职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伟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国有单元中处置公务的职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国有单元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余单元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国民法院对于村民小组组长应用职务方便非法占领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该按照刑法第271条第1款的划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三、《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贪污、职务侵犯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行为人与国度事情职员沟通,应用国度事情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第二条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元的职员沟通,应用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元中,不具有国度事情职员身份的人与国度事情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四、 《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在国有资源控股、参股的股分无限公司中处置治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在国有资源控股、参股的股份无限公司中处置治理事情的职员,除受国度构造、国有公司、企业、奇迹单元委派处置公务的之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71条第1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五、《最高国民法院、最高国民检察院对于办理妨碍防备、操纵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贪污、侵犯用于防备、操纵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难的款物或许调用归小我私家应用,组成犯法的,分别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第271条、第384条、第272条的规定,以贪污罪、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调用用于防备、操纵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难的救灾、优抚、布施等款物,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273条的规定,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六、《最高国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公安构造统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职务侵犯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元的职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备案追诉。
七、《最高国民法院对于罕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组成职务侵占罪的,能够依据以下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终点的,能够在二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肯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伟大终点的,能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肯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终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职务侵犯数额等其余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元的职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备案追诉。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职务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