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非法发售发票的行为其实不组成粉饰、瞒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将犯法所得的发票发售,如何处理
这要分两种情形处置:
(1)发票系行为人实行犯法所得,如偷窃、掠夺等情形。对这类情形,假如行为工资非法发售而实行犯法,则组成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断;假如行为人实行犯法失掉发票后发生发售的犯意,则数罪并罚。需求解释的是,行为人非法发售发票的行为其实不组成粉饰、瞒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代为销售”必须是销售别人的赃物。销售自己犯罪所得的赃物,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
(2)发票是别人犯罪所得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明知发票系犯罪所得而销售的,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罚断;如果行为人不明知发票系犯罪所得,则仅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2.行为人发售虚实两种发票,如何处理
有观念觉得,在法律实际旁边,假如行为人同时发售了虚实两种不克不及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则行为人同时构成为了非法发售发票罪和发售非法创造的发票罪两个罪名。因为这两个罪名之间不存在包括瓜葛,两种行为之间也不存在牵连瓜葛,因此,既不构成法条竞合,也不构成牵连犯,那么,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只能是实行数罪并罚。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能一律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一次出售的大量发票既有真的又有假的,则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断,因为行为人仅实施一个行为。
3.税务职员违法出售一般发票并收取钱款的,如何处理
对此有分歧的意识:一种观念觉得,税务构造事情职员有意违背规定向依法不具备领购不克不及用于请求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的单元或许小我私家出售发票的行为,属于非法发售的行为,应组成非法发售发票罪。
另一种观念觉得,给不具备领购不克不及用于请求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的单元或许小我私家出售发票,或许未根据划定的数目向吻合前提的单元或许小我私家出售发票的,应组成秉公作弊出售发票罪。
也有观念觉得,对此不克不及一概而论,在认定税务构造事情职员有意出售不克不及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的行为时,仍应详细情形详细阐发。假如税务构造事情职员有意出售不克不及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的行为,在客观方面不仅是有意,并且是秉公(包括徇情徇私),在伤害效果上,曾经以致国度好处遭遇庞大丧失的,则其行为组成秉公作弊出售发票罪,其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不能以非法发售发票罪论处。
需求指出的是,秉公作弊出售发票罪在犯法形状上是效果犯,即必须以致国度好处遭遇庞大丧失的,才组成犯法,是以,关于实行了有意出售不克不及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一般发票的行为,但没有秉公的念头,也没有以致国度好处遭遇庞大丧失的,就不能以秉公作弊出售发票罪来科罪量刑,但上述行为也是一种非法出售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的行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的非法出售该类发票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如果其行为不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就不以犯罪论处,则不利于惩治这类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非法发售发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非法发售的发票数量达到非法出售发票罪的起刑点,则对行为人可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定罪处罚。
如果行为人徇私舞弊非法发售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的行为,既达到了非法出售发票罪的起刑点,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行为人是一行为触犯了豫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对行为人应选择一个重罪定罪量刑。还有观点认为,区别它们的关键在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是以正常的价格向不具有领购发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出售发票,并且出售发票的收入为税务机关所有。
行为主体必须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即必须是具有发售发票资格的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非法出售发票的犯罪是非法高价出售发票,且出售发票的收入归个人所有,行为主体的身份状态法律并无特别的要求(可以是不具有发售税务发票资格的人),可以是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发售发票的工作中,故意高价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或者其他发票,将出售的钱款占为己有的,应按相应的非法出售发票的犯罪定罪处罚,而不应以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定罪处罚。
我们认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价格上,还在于行为本身的性质以及行为的对象上。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是职务行为,而非法出售发票是个人行为,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另外,对于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来说,领购者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其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则是正确的,而对于非法出售发票来说,购买者的行为彻头彻尾违法,其本身就不能向非法出售者购买发票。所以,对于税务人员在发售发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收发票领购者钱款的行为不能视为非法出售发票行为,如果存在徇私舞弊并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的,组成秉公作弊出售发票罪。然则,关于税务人员私下将本单位的税务发票拿出出售,则属于非法出售发票行为,可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4.明知特定人购置发票系用于偷税、贪污等而发售的,如何处理
对此应分歧情形处置:假如行为人与对方存在同谋,行为人的行为组成非法发售发票罪和偷税罪、贪污罪(共犯)的设想竞合,应从一种罪处断,也即根据偷税罪或贪污罪处置;假如行为人与对方不存在同谋,仅是单纯知道对方购买发票系用于偷税、贪污,则仅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普通不包括经税务构造同意或许认可而由谋划单元自行印制治理的专业发票和由行政部分按划定收取的规费,以及处置非法经营性举止时的收款收条。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经济犯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