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大家有责!刑事辩护律师讲解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有毒物质是对机体发生发展化学或物理学习化学的作用,因而造成损害机体,引起学生功能主要障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的物质。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环境污染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污染企业环境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中国国家相关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学生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标准和鉴别研究方法分析认定的具有重要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问题具体内容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化学物质文化或者通过其他各种危险废物。

  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一个国家政策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心理健康和环境因素造成影响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我国国家安全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不同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诊断标准和鉴别方式方法认定的具有非常危险特性的废物。

  有毒物质是对机体发生发展化学或物理学习化学的作用,因而造成损害机体,引起学生功能主要障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的物质。下列物质文化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

  (1)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清单的危险废物和根据国家确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

  (2)高毒化学品、列入环境优先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的化学品和含有此类化学品的物质;

  (3)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

  (4)《关于环境持久性发展有机化学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进行物质;

  (5)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其他相关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中国国家安全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研究方法认定的具有重要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客观要件

  污染环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在客观方面通常具有以下行为:

  1.必须有违反我们国家发展有关社会环境进行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是指违反国家经济有关工作环境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等。

  2.必须进行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企业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化学物质文化或者没有其他国家有害物质的行为。“排放”,是指将法律制度所指的上述这些废物排入水体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等。“倾倒”,是指通过中国船舶、航空器、平台公司或者一些其他运载工具向水体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等方式方法处置危险废物。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人认为只要我们实施了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标准或者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其中作为一种的行为就构成严重污染控制环境罪;实施了两种基于以上管理行为的,仍为一罪,不实行并罚。

  3.上述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污染环境”一般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破坏和破坏,造成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危害人类健康,严重影响生物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因素(如土地、水、空气等)。

  (三)主体要件

  环境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该法第346条,单位也可以构成污染环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单位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quot

  (四)主观要件

  污染环境罪是主观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身伤亡的心理态度。行为人本应预见到这种事故及其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认为可以避免。至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往往是故意的,但这并不影响污染环境罪的过失性质。

  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企业经营许可使用范围,向其提供一个或者可以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影响污染控制环境的,以污染生态环境罪的共同构成犯罪论处。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污染环境罪是主观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身伤亡的心理态度。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法律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经济犯罪律师为您介绍

      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犯非法企业经营发展同类公司营业罪的,处三年进行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具有巨大的处三年通过以上就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经...

    2023年 2月 4日
  • 依法纳税!经济犯罪律师讲解回避收税征管的后果

      其次,要弄清楚《刑法》分则究竟因此何种模式为根据的。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前述持否定论的观念觉得,《刑法》分则所划定的组成要件是犯法的成立要件,而不是犯法的既遂要件,吻合犯法组成要件的,注解犯法成立,不然不成立犯法。关于回避追缴欠税罪而言,以致无奈追缴的税款数额等于如许一种要件,没有达到l万元以上的,不组成...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虚假破产罪与妨害清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虚假破产罪实际上是一种破产欺诈行为,属于诈骗犯罪。但是虚假破产是一种特殊的诈骗行为,其与一般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本罪为特殊教育主体,只有一个具有破产管理能力的公司、企业发...

    2023年 2月 4日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处理?经济犯罪律师来讲讲

      徇私舞弊低价转换、变卖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企业、企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以低价转换、变卖国有资产为谋取私利的行为。 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本罪的主体   本...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实务认定

      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还造成劳动者不能及时获得自己的报酬,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体是一个复杂的客体,违反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体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

    2023年 2月 4日
  • 为亲友非法牟利有哪些处罚?经济犯罪律师来讲讲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上市公司、企业、事业建设单位的工作研究人员,利用技术职务便利,将本喜位的盈利能力业务交由学生自己的亲友进行生产经营。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以明显高于中国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政府采购商品经济或者以明显低于行业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风险管理的单位产品销售商品,或者通过...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