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
各有关开发单位负责实施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