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犯法是指以欺骗为主观手法的一类犯法。能与出产、贩卖伪劣产物罪联络在一起的是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诈骗罪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无为目标,用虚拟究竟或瞒哄本相的诈骗要领,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动。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无为目标,在签订、执行合同过程当中,以虚拟究竟或许瞒哄本相的要领,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动。
这两个罪与本罪有诸多类似的地方,如主观行动均有讹诈的性质,都为有意犯法,客观上均有取得非法好处的目标,于是易于殽杂。然而,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其一,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诈骗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市场秩序和公私财产权。
其二,客观方面有所不同。虽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含有欺诈因素,但一般只限于产品质量方面,毕竟仍是一种经营活动、经济行为;而诈骗犯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本身不是经济行为。
其三,犯罪主体有所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可由自然人,亦可由单位实施;而诈骗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由自然人和单位构成。
在刑事辩解中,精确区别出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要把握住两点:
第一,从客观上看是不是交付了标的,以及标的有没有代价。关于出产、贩卖伪劣产物罪,行为人客观上只是寻求非法利润,拥有实在的执行合同的用意,客观上普遍都交付了标的,尽管标的并不是真的、好的或合格的,但也并非毫无价值,而是有一定成本的。但对于诈骗犯罪来说,由于行为人是出于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往往不会履行合同,交付标的。即使万不得已交付了标的,标的也是毫无价值的东西。
第二,从客观上看有没有实在生意业务的用意。出产、贩卖伪劣产物罪的行为人有实在的交易意图,进行真实的交易活动,履行合同,只不过在产品质量上做文章。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出产、贩卖伪劣产物罪的行为人有实在的交易意图,进行真实的交易活动,履行合同,只不过在产品质量上做文章。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诈骗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