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客体是什么?刑事辩护律师为您细心讲解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客体与故意伤害罪的客体一样,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即自然人保持其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和正常功能的权利。犯罪的客体是他人,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不能构成本罪。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本罪的客观发展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而造成影响他人身体健康受到重伤害的行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三个重要方面的内容:

  首先,必须有过失行为。所谓过失行为是指行为人对正常的社会生活缺乏应有的注意和谨慎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和过于自信的行为。

  在社会生活中,刑法意义上的过失行为有很多种。为此,通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中的过失行为进行比较,可以概括出本罪中过失行为的主要类型:

  (1)在嬉笑打闹中因疏忽大意造成重伤的结果。比如甲、乙相互开玩笑,甲不小心踢到乙方小腹,造成脾脏损伤,导致乙方重伤。

  (2)行为人无意中违反了一些安全规定,造成他人重伤。比如一个警察在家里擦枪,他在做退子弹实验的时候就认为子弹被清理了。当他用枪指着别人时,扣动扳机,击中旁边的人,造成他人重伤。

  (3)工作时,不注意周围安全,造成他人重伤。比如,甲站在自家房上修房子时,向地下扔砖头时没有注意路人,砸中了在下面玩耍的一个小孩的头部,造成小孩重伤。

  (4)使用危险品,未妥善保管,造成他人重伤。比如a买了硫酸生产使用,随便放在家里的桌子上,却没有很好的收集,对别人造成了严重的腐蚀。

  (5)为他人照顾婴幼儿,不注意照顾,或照顾不当,造成婴幼儿严重烫伤、烧伤等。

  (6)猎捕动物时,误射他人,或因他人为兽而开枪,致他人重伤者。

  当然,本罪的过失有多种形式,以上只是最主要的几种,在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认定。

  其次,行为我们必须进行实际发展造成了重伤害的结果。一方面,由于本罪是过失犯罪,因此,本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只有既遂形态,在客观上企业必须根据实际问题导致了对他人自己身体心理健康的损害,否则不构成本罪;另一重要方面,对他人以及身体素质健康的损害必须要可以达到重伤害的程度,如果没有过失责任行为研究仅仅学习造成了轻伤害学生或者轻伤以下不同程度的伤害,也不能构成本罪。

  也就是说,本罪所要求的结果分析既有质的要求,也有量的要求,质的要求是社会行为方式必须提高导致了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量的要求是通过这种精神伤害他们必须能够达到重伤的程度。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过失行为是指行为人对正常的社会生活缺乏应有的注意和谨慎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和过于自信的行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9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午7:29

相关推荐

  • 审判阶段找律师来得及吗?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案件到了审讯阶段另有需要找刑事律师进行辩护吗?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刑事辩解律师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原因如下:   刑事案件审讯该阶段是刑事律师事情周全、综合的表现。是刑事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刑事律师将依据此前他所控制的统统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根据纯熟的法律常识…

    2023年 2月 4日
  • 保护环境,大家有责!刑事辩护律师讲解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有毒物质是对机体发生发展化学或物理学习化学的作用,因而造成损害机体,引起学生功能主要障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的物质。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环境污染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污染企业环境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中国国家相关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学生根据我们国家法…

    2023年 2月 4日
  • 法律课堂: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技侦的相关知识

      秘密侦查程序的审批主体分别为公安构造和公民检察院。能够合用秘密侦查程序的案件在立案后,分手经由公安构造和公民检察院严峻的同意手续,能够采用秘密侦查措施。那么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   技术侦查措施批准决定的内容。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需要注意的是,在技术侦查措施批准决定中…

    2023年 2月 4日
  • 倒卖车船票罪知多少?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发展严重的,处三年进行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政府管制,并处销售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甚至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金。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第227条(伪造票据罪)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件等票据,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据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2023年 2月 4日
  • 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应该知道在刑事认定中的归属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直以“应该知道”来解决,但这也引发了关于“应该知道”在精神状态中的归属问题的争论。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解决之道在于实现“应该知道”的功利价值,同时也要避免理论上的争议。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另一方面,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不应该是单向的。如果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仅仅是由基于本体论的“确知”标准决定的,就有可能纵…

    2023年 2月 4日
  • 明知的意思是否包含应当知道?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讲解

      在刑事犯罪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明知的字样,比如明知他人有配偶关系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刑法上明知的意思与我们平日里的理解有何不同?那么这些话语都代表什么,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quot;明知+违法行为 \"型。比如刑法第311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向他人调查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间谍活动证据的,构成拒绝提供间谍活动证据罪。…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