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浙江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浙江省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个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