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律师:妨害公务的行为性质研究

  为了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国家工作人员往往被赋予一些强制性的职权。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妨碍公务罪与非罪的边界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要挟得要领,障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1.划清妨碍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抗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

  极少数国家构造事情职员,在执行公务过程当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碍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正当请求,或许对政策不理解或许立场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

  群众围攻、顶嘴国家构造事情职员,一般为因为群众对国家事情职员依法发布的某项政策、抉择、程序不理解,有看法,向国家构造工作人员提出质问,要求说明、解释、答复,由于情绪偏激、态度不冷静、方法不得当而形成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围攻、顶撞行为。在围攻、顶撞过程中,常伴有威胁性语言和类似暴力的推搡、拉扯行为,在客观上妨害了公务。

  二、妨碍公务罪的处罚

  犯妨碍公务罪的,处三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束或者罚金。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所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从事公务或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但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还存在着争议。

  我们认为,前者不应作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后者则可以。因为根据我国宪法之规定,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机关,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虽然我国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但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与参政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机构均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因而其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也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间接有意也能够表现为直接有意,行为人平日有妨碍公务施行的目标,但不限于此。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注意:经济犯罪律师讲解欺诈发行股票、债权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集资诈骗罪都实行了诈骗别人的行为,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为非法主体,即股份无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无限公司、无限义务公司和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普通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

    2023年 2月 4日
  • 经济犯罪律师:强迫交易罪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分析手段方面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公共服务,行为研究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公司一般都是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强迫交易信息行为是一种扰乱中国市场经济管理工作秩序的违法问题行为,这种教学行为在商品以...

    2023年 2月 4日
  • 骗取出口退税难处理?经济犯罪律师一周点评

      非法发售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发售能够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公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第六十三条 〔非法发售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发售能够用于骗取进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余发票,涉...

    2023年 2月 4日
  • 虚假广告罪知多少?经济犯罪律师为您介绍

      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活动对象既包括中国消费者,又包括我们从事生产商品进行经营和商业银行服务的其他公司经营者。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虚假广告罪的客体   虚假广告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工作秩序和正常、公平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秩序,其次要客体是消费者的合法企业权益。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活...

    2023年 2月 4日
  • 抗税罪如何认定?经济犯罪律师讲完你就明白啦

      欠税人未缴税款与抗税罪的拒不缴纳税款也是一样,都是通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实际缴纳税款,且毫不欺骗或隐瞒,税务行政机关也知道其未缴纳税款。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   1.抗税罪与欠税的区别   欠税,又称企业拖欠税款,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由于社会客观分析原因超过了中国税务管理机关进行核定的纳...

    2023年 2月 4日
  • 食品安全无小事!经济犯罪律师讲解舌尖上的安全问题

      在食品进行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国家食品企业安全管理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污染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或者通过其他方面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人员不符合社会安全技术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经济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在种植、养殖、销售、运输、储...

    2023年 2月 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