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律师讲解走私枪支的法律规定

  我国在枪支管理方面的规定非常严格,但其他一些国家的枪支弹药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这样一来,有些人想购买枪支便会通过国外的渠道。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自然人犯罪与单元犯罪的区别

  单元走私犯罪是单元外部的成员为了单元的好处按单元决议机构或许首要负责人的旨意以单元的名义实行的走私行动。假如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中饱私囊;或者不是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策或者主要负责人即批准、同意或认可,而是盗用、冒用单位的名义进行走私的,都因不符合单位犯罪构成的条件而不能构成单位犯罪,对之,应当按个人即自然人走私论处。

  2.走私武器、弹药罪与非法创造、生意、运输、邮寄、贮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其区别主要是:

  (1)侵占的客体分歧。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客体是过度贸易管理;后罪则是公共安全。

  (2)工具不完全沟通。走私武器、弹药罪工具为枪支、弹药,此中的枪支、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阻止进出口物品表》所规定,未加规定的则不能成为走私武器、弹药罪对象。其范围要比后罪的对象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规定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要小。

  (3)主观方面分歧。走私武器、弹药罪行动旨在夸大回避海关监视,行为人实行照顾、运输、邮寄的行动是为了使走私物品进出国(边)境;然后罪则是在边疆以内的非法运输、邮寄、贮存等。当然,出于走私目标,举行走私行为,亦不可避免地要在国(边)境之内从事一些非法运输、邮寄、储存的活动,这时虽然触犯非法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属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手段牵连,应按走私武器、弹药罪论处。

  单元犯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对单元判处罚金,并对其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第四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二)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三)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四)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手段牵连,应按走私武器、弹药罪论处。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犯罪律师。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下一篇 2023年 2月 4日

相关推荐

  • 职务犯罪律师:挪用公款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侵犯了公款使用权,侵害对象主要是一般公款,包括其他公款和特定财产。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1.违法行为的具体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了公款使用权,侵害对象主要是一般公款,包括其他公款和特定财产。挪用特定货币财产罪侵犯了国家财政管理中特定货币财产的七项特殊制度,...

    2023年 2月 4日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职务犯罪律师为您介绍

      所谓施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法律事情职员在施行判决、裁定举止中,严重不负义务,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为法律机关正常的执行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在施行判决、裁...

    2023年 2月 4日
  • 职务犯罪律师为您解析挪用公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理想生活里,我们常常能够听到对于有的人调用公款从而被判刑,调用公款在生活中法律是不允许的,调用公款也会涉及备案,那么什么是挪用公款呢?挪用公款后法院是如何进行判罪的呢?下面职务犯罪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析关于挪用公款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调用公款罪备案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要根据犯法怀疑单元所涉嫌的罪名。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受理。...

    2023年 2月 4日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职务犯罪律师来讲讲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管理工作进行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控制放行的行为。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职务犯罪律师一起看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移民管制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是出入境的监督管理机构,海关工作人员有权对出入境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   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

    2023年 2月 4日
  • 利用职权杀人是职务犯罪吗

    律师解答利用职权杀人不是职务犯罪,它属于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职务犯罪必须与职务直接相关,它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

    2023年 5月 21日
  • 留置后坐牢几率大吗

    律师解答留置后坐牢几率不能确定,具体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案情判决,留置是为了收集更多的证据,当证据足够充足,满足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时,监察机关会将被留置人员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2023年 6月 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