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不按手印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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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劳动合同不按手印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有按手印,劳动者签字一样有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下列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

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不是自然无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相关内容: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否需要备案

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不需要备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没有强制个人的劳动合同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即使不备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对于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劳动合同在进行签订的时候是有非常明文的规定的,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关于劳动合同的类型来进行变更,然后再签订,但是合同签订完毕之后不需要备案。

这是属于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因为这并不是必经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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