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关于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要求责任人故意谎报安全事故。

二、谎报安全事故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阻挠开展抢救,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对被害人进行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相关内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一提的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成立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本罪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必要条件,否则不是犯罪;其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单位犯罪,并且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而要是在主观上面是故意的话,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了。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2月 20日 上午12:35
下一篇 2023年 2月 20日 上午12:35

相关推荐

  •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有几种情况

    律师解答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一般有四种情况: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4、其他工程质量缺陷。 法…

    2023年 2月 19日
  • 竣工结算方式有哪三种

    律师解答竣工结算方式有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分段按照工程进度或者季度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结算三种。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入营业收入的各项款项。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

    2023年 2月 19日
  • 我国刑法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

    关于我国刑法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我国刑法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 1、触犯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谎报安全事故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

    2023年 2月 20日
  • 建筑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少

    法律咨询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023年 2月 20日
  • 室内装饰工程保修期限是几年

    法律咨询解答 室内装饰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2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

    2023年 2月 20日
  • 事故认定书与事故证明书的区别

    律师解答事故认定书与事故证明书的区别:在民事赔偿上,法院一般都会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来民事赔偿比例,仅有事故证明的案件还需要根据当事人举证、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等因素确定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上,事故认定书是判断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据,而事故证明书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其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

    2023年 6月 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