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联系研讨会上,戴安娜·布罗德曼·萨默斯 (Diana Brodman Summers) 问道:“助理律师真的有可能在他们的工作时间上有发言权吗?我的一个朋友是芝加哥市中心一家大公司的助理,自 93 年毕业以来一直在.她每周工作 7 天,每天至少工作 14 小时。劳动争议律师就来为您讲解相关注意事项,希望会有所帮助。
她的评价很好,她也得到了几次加薪。今年 3 月,她问老板是否可以每周只工作 6 天,以便与家人度过一整天。她的老板指着办公桌上的一沓简历告诉她,如果她不想要这份工作,他可以马上换掉她。”我回信给戴安娜建议:问题不在于合伙人对你在芝加哥大公司的朋友说了什么,而是你的朋友接下来做了什么。
专业人士以这种方式对待另一位专业人士(对任何人)有任何借口吗?如果是合伙人违反了职业的基本价值观,为什么受到虐待的员工必须在接受这种待遇和离开之间做出选择?
您目前的工作情况是否要求您的行为违背您长期以来的信念以及您所理解的律师的义务、职责和特权?如果是这样,你应该在你的律师事务所内做什么,还有谁有义务帮助你?您是否应该先了解其他员工和合作伙伴是否同意您的观点?他们有关于这种治疗的类似故事吗?您是否应该召开员工会议、成立妇女委员会、计划撤退、聘请顾问?您是否应该起草一份问题清单并将其提交给合伙人,并要求合伙人维护法律专业的基本价值观?
肯定有律师事务所在这些领域采取行动的例子; IE,。1995年,Faegre & Benson律所被评为最受同事欢迎的两家律师事务所之一”。一位合伙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明尼阿波利斯,我们有‘明尼苏达尼斯’的传统。这里的人们倾向于像对待人类一样对待彼此。”
合伙人是否有义务履行我们职业的基本价值观——以尊严对待他人、帮助律师发展成为专业人士并改进职业? MacCrate 法律职业的四个基本价值观中的第二个是有义务通过协助培训新律师和消除基于种族、宗教、民族血统、性别、性取向、年龄的偏见来努力提高职业,或残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合伙人)不为合伙人提供培训或承担责任,或不尊重或辱骂任何人,是否是不道德和不专业的?
William D.Goren 是 ADA 和预防法方面的顾问/教育者和培训师调解员,另一位参加 Counsel Connect 研讨会的人问道:“如果没有支持您的核心价值观的环境,您能否拥有专业环境?”我要补充一点,如果没有支持法律专业核心价值观的环境,尤其是专业自我发展,你就无法拥有它。戴安娜和达奇以及其他去年写信给论坛的人所描述的环境是否只是令人发指,还是构成不道德和不专业的行为?
为什么这种情况会持续存在?没有人愿意或能够改变它吗?谁有义务确保律师事务所有一个支持这些价值观的环境?谁有义务强制遵守这些价值观?
被虐待的同事?
其他同事?
行为不专业的合作伙伴?
知道这种行为的合作伙伴?
管理合伙人?
听取会员投诉的地方律师协会?
听取学生和校友/ae 对不公平待遇的投诉的法学院职业服务主管?
职业规划专业人士的职责是帮助律师找到与其目标和价值观相一致的职位。
适当的州和联邦机构?
有没有人知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虐待、无意义的工作、不合理的时间要求等因素直接或间接表达对工作场所不满的律师进行报复的案例?我们是否认为应该允许这种氛围在我们的职业中盛行?这样的报复行为可以接受吗?
在劳动争议律师看来,如果我们继续在律师事务所环境中允许这种行为,作为专业人士,我们是否必须承认我们对广泛的律师不满的集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