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公租房合同。
一、房屋概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二、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三、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四、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五、租金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较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六、租金支付地点:;
七、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八、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九、相关费用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十、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