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 4 月 20 日,在科罗拉多州利特尔顿的哥伦拜恩高中,两名全副武装的学生杀死了 12 名学生和一名教师,并重伤了近 2 打人,然后自杀。接下来的一个月,在佐治亚州的科尼尔斯,一名 15 岁的学生打伤了另外六名学生。同年12月,俄克拉荷马州一名中学生持半自动手枪上学,打伤5名学生。尽管这些事件在媒体上被大量报道,但它们绝不是独一无二的事件。知名律师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做如下说明。
儿童对同学和老师犯下的这些和其他谋杀案引起了反应性安全措施、预防措施和严格控制的新承诺的愤怒。零容忍,最初是指学生携带武器上学,助长了停学和开除的规定,并增加了这些规定。
更严格法规的支持者指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即在美国,每天有 12 名儿童被枪杀。有一天,他们在哥伦拜恩去世时聚集在一起,这一事实将民族意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全国许多学校,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中的学校,都鼓励在进入区域进行身体和行李搜查、更严格的着装规定和随机药物测试。然而,对这种严厉的纪律处分的批评者敦促教育工作者回归对学生的积极看法,并寻找能够教授而不是使用那些增加辍学率的惩罚。
在 1990 年代和 2000 年代,美国的教育工作者、执法机构、政府、法院、父母和普通公民考虑了有关学生纪律和行为的新问题和令人不安的问题。1990 年代后期目睹了青少年在校园内发生的许多引人注目的犯罪行为,包括谋杀、自杀、袭击和大规模财产损失等行为。这些事件的严重性引起了人们对公立学校在管理以危及生命的犯罪方式行事的学生方面所面临的问题的关注。
对加强安全和学生保护的压制反应与对学生宪法权利,特别是正当程序权的法律担忧相竞争。学校中其他普遍存在的犯罪行为,例如学生和学生之间的身体冲突、吸毒、持有武器和盗窃,扰乱了学术环境,并经常破坏教育的真正目标:教与学。
“纪律”一词类似于“门徒”一词。纪律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学习,就像门徒这个词是指学习的人一样。纪律的其他含义表明该主题的复杂性,因为它与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未成年人)和美国公立学校系统有关。纪律是指纠正、塑造和加强个人的智力和道德品质的训练和经验。它还指旨在纠正并由当权者实施或可能是自我实施的惩罚。
知名律师认为,纪律同样是指通过强制服从而获得的控制,它属于机构为其成员制定的规范或规则所定义的系统有序的行为。此外,纪律是指自我控制和发展技能,以帮助个人抵制诱惑,积极行动,以促进个人发展和社区生活的方式独立和合作地发挥作用。所有这些定义都是教育工作者努力寻找支持儿童发展和学习的最有效和最有用的方法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