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没有晚婚假了,已经取消了。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相关法律规定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没有晚婚假了,已经取消了。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